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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安全帶總成性能控製規範
瀏覽次數:1740發布日期:2022-05-21
汽車安全帶是為了在碰撞時對乘員進行約束以及避免碰撞時乘員與方向盤及儀表板等發生二次碰撞或避免碰撞時衝出車外導致死傷的安全裝置。是*的廉價也是有效的安全裝置,是強製安裝的。本文主要介紹安全帶總成各零部件在碰撞安全設計方麵的性能控製。
本文未*包括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安全帶各零部件須達到的要求。安全帶產品須在滿足所有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再考慮滿足本文規定的要求。用來保護車內乘員,限製乘員的突然移動,以防止或減輕在交通事故中或緊急製動時乘員所受傷害的一種束緊裝置。通過在某種方式在緊急情況下收緊安全帶,消除織帶與人體之間的間隙,提高安全帶的約束效果。通過在某種方式在安全帶約束人體運動的過程中,控製織帶對人體的約束力大小,防止因約束力過大造成的對人體的傷害。性能控製的內容包括安全帶織帶的延伸率、安全帶的限力性能安全帶的預緊性能、以及帶扣的強度。安全帶織帶延伸率試驗測得的延伸率值S與設計值或設計範圍[,]間的關係應當滿足如下要求:

圖1 試驗裝置示意圖
將安全帶織帶(不含卷收器,帶扣等部件)固定在帶圓筒夾緊裝置的拉力機卡具上。預加0.2KN載荷,在織帶上相距200mm做好兩個測量用的標記線,裝好織帶引伸計,進行加載。加載條件為以3mm/s的加載速率,加載到12KN,然後卸載,卸載的速率與加載速率相同。最後得到兩標記線之間的距離為L。則延伸率:
測得的織帶拉力隨拉伸位移量變化的曲線,須有明顯的限力維持段(即從形狀上看有限力平台),且此維持段內的曲線須同時滿足以下3個要求:|維持段曲線上的任意數值-限力大小設計值|≤1KN;測得的織帶拉力隨拉伸位移量變化的曲線上在位移量變化量小於120mm前的所有數值不能大於限力大小設計值得1.1倍。

圖2 試驗裝置示意圖
將卷收器內織帶拉出,使卷收器內剩餘安全帶長度與50%假人正常坐姿情況下係上安全帶後的剩餘長度相同;拉出一段長為100±20mm的織帶後,人為將卷收器鎖止,並將卷收器和織帶端分別按照正常的安裝角度安裝固定於相應的夾具上。預拉力20N後,拉力機數據清零,開始進行拉伸。拉力機以3mm/s的速度拉織帶;當拉力機測得載荷增加到10KN後或加載夾具位移大於400mm時停止加載,然後卸載,記錄織帶的拉力隨拉伸位移量變化的曲線。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測得的安全帶卷收器與D環之間織帶的張力隨時間變化的曲線的峰值與限力大小設計值之間的關係須滿足如下要求: 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測得的肩帶上的張力隨時間變化的曲線的峰值與限力大小設計值之間的關係須滿足如下要求: 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測得的安全帶拉出位移量(如有預張緊回收織帶的情況,該拉出了量從安全帶預張緊回收之後的位置開始計算)須不小於80mm。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測量安全帶卷收器與D環之間織帶的張力隨時間變化的曲線、測量肩帶上的張力隨時間變化的曲線、測量安全帶拉出位移量(如有預張緊回收織帶的情況,該拉出了量從安全帶預張緊回收之後的位置開始計算)。當拉力機拉力達到20KN時,鎖扣(包括連接板、鎖舌)不能發生斷裂或其他形式的失效(形式的失效表現為加載過程中,測得加載力的大小在未達到20KN前,發生大於1KN的下降)。將鎖扣連接板固定端連接在剛性夾具上,連接狀態與座椅實際連接狀態一致;將安全帶鎖舌插入安全帶連接板的鎖扣;鎖舌另一端與安全帶相連;安全帶與加載夾具相連,並與水平麵成45度角。拉力機以3mm/s的速度拉織帶,直到載荷大小為20KN後停止,如圖3所示。

圖3 試驗裝置示意圖
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鎖扣(包括連接板、鎖舌)不能發生斷裂或其他形式的失效;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後,測量安全帶鎖扣開啟力不得小於0.01KN且不得大於0.06KN。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觀察鎖扣(包括連接板、鎖舌)狀態;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後,測量安全帶鎖扣開啟力。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測得的安全帶卷收器與D環之間織帶的張力隨時間變化的曲線中有明顯的預張緊力體現;且此預張緊力Fp的峰值須滿足如下要求: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測得的安全帶回卷量DB須滿足如下要求:在碰撞速度為50km/h以上的台車或整車驗證試驗中測量安全帶卷收器與D環之間織帶的張力隨時間變化的曲線、測量安全帶預張緊作用下,織帶的回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