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國內(nei) 市場上乘用車的行李空間有越來越大的趨勢,並且通過折疊或移除座椅形成更大裝載空間的車輛產(chan) 品占比不斷提升。這會(hui) 導致急刹車或碰撞事故時,行李移動對車內(nei) 乘員傷(shang) 害的風險相應增加。
為(wei) 了進一步提升車輛對移動行李的防護能力,標準《GB/T 43398-2023 乘用車行李移動對乘員傷(shang) 害的安全要求》在2023年底發布,並於(yu) 2024年6月1日正式實施。
該標準等同采用ISO-27955-2010進行製定,並結合當前行業(ye) 產(chan) 品和測試技術現狀,兼顧操作實用性,對行李箱碰撞試驗要求和測試方法進行了詳細規定。另外為(wei) 了兼容國內(nei) 法規標準體(ti) 係,對規範性引用、術語定義(yi) 等內(nei) 容也做了調整。
該標準的試驗要求和測試方法涉及座椅靠背/座椅,隔離裝置和係固點。但本文僅(jin) 對座椅靠背/座椅相關(guan) 部分內(nei) 容進行解讀。
1. 適用對象
該標準適用由座椅靠背限定裝載空間的乘用車。如果為(wei) 了增加裝載空間,將後排座椅折疊/放倒,前排座椅成為(wei) 行李艙邊界,則此時前排座椅也應滿足該標準中的技術要求。
2. 座椅準備
調高:調節到zuidi位置;
靠背:製造商規定位置(一般設計位置);
頭枕:最高位置。
3. 樣塊準備
試驗樣塊為(wei) 兩(liang) 個(ge) 尺寸300mm*300mm*300mm的剛性正方體(ti) 塊,邊棱倒角20mm,質量分別為(wei) 18kg。
試驗樣塊放置於(yu) 裝載空間內(nei) ,橫向的位置取決(jue) 於(yu) 試驗座椅的配置,縱向的位置取決(jue) 於(yu) 行李艙的構造。
樣塊的橫向位置,基於(yu) 試驗座椅的配置分類,大致有5種情況:
對於(yu) 僅(jin) 單人座椅的情況,將樣塊擺放到座椅的後方,樣塊重心與(yu) 座椅縱向中心麵對齊。如果樣塊受一側(ce) 空間限製無法對齊,也要盡可能靠近中心麵。
對於(yu) 由三個(ge) 單人座椅組合成一排座椅的情況,兩(liang) 個(ge) 樣塊應並排放置在試驗座椅後方並相對車輛的縱向中心平麵對稱,樣塊橫向距離50mm。
對於(yu) 單個(ge) 長條座椅的情況,不管靠背是獨立或整體(ti) 式,兩(liang) 個(ge) 樣塊應並排放置在試驗座椅後方並相對車輛的縱向中心平麵對稱,樣塊橫向距離50mm。
對於(yu) 由單人座椅和長條座椅組合成一排座椅的情況,兩(liang) 個(ge) 樣塊應並排放置在試驗座椅後方並相對車輛的縱向中心平麵對稱,樣塊橫向距離50mm。
如果單人座椅與(yu) 長條座椅間存在超過200mm的間隙,單人座椅後方的樣塊與(yu) 單人座椅縱向中心麵對齊,長條座椅後方樣塊的重心與(yu) 長條座椅其中一個(ge) 乘坐位置(選最不利的情況)的縱向中心平麵對齊。
樣塊的縱向布置,簡單概括,即在座椅靠背往後200mm的位置。具體(ti) 的方式盡量與(yu) 實際可能放置行李的方式相同,舉(ju) 例如下:
如果後排長條座椅靠折疊後構成行李艙底部邊界,則樣塊直接擺放在折疊後的座椅靠背上,沿著行李艙底部方向往後200mm。
如果後排座椅折疊起來之後可以擋住前排座椅靠背,則以折疊後的座椅為(wei) 行李艙邊界,然後確定樣件縱向位置。
如果行李艙尺寸不準許樣塊向後移動200mm,且後排座椅可水平調節,應將座椅向前移動到乘員正常使用調節範圍的極限位置,或者移動到能獲得200mm位移的位置,取兩(liang) 者中較小者。
對於(yu) 其他情況,試驗樣塊應放置於(yu) 後排座椅之後盡可能遠的位置。
最不利的情況,如果座椅後方無法安置樣塊,則不用進行該項試驗。
4. 波形曲線
減速度或加速度的波形如下圖所示,要求波形在灰色通道內(nei) ,速度為(wei) 50+0/-2 km/h。
5. 評價(jia) 基準
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塊應保持在座椅靠背後方。
試驗過程中,座椅靠背的鎖止裝置應保持在原位置。
試驗過程中,座椅靠背、座椅固定裝置、調節裝置和移位裝置允許產(chan) 生不會(hui) 造成乘員傷(shang) 害風險的塑性變形。
試驗結束後,不應出現可能增加乘員受傷(shang) 風險或傷(shang) 害程度的尖角或邊棱。
Q1. 與(yu) GB15083-2019 4.11中“關(guan) 於(yu) 防止移動行李對乘員傷(shang) 害的特殊要求“的聯係/區別?
GB15083行李箱碰撞試驗之前也發布過文章進行了介紹。標準GBT43398的試驗要求和測試方法與(yu) GB15083的該部分內(nei) 容基本相同。但部分細節有所區別,比如該標準對行李箱模塊的擺放做了更詳細的說明,適用範圍也擴展到了前排座椅。總的來說對於(yu) 後排座椅來說區別不大,對於(yu) 前排座椅則提出了新的考核要求。
另外該標準為(wei) guojia推薦標準,對於(yu) 企業(ye) 不做強製要求,但是GB15083則需要強製執行。
Q2. 前排座椅是否需要滿足位移量的要求?
該標準對於(yu) 前、後排的座椅靠背規定僅(jin) 需滿足4.2.2和4.2.3,對其位移量並沒有明確要求。但文中也提到隻要滿足GB15083要求的座椅係統也視為(wei) 符合本標準的要求。也就是說,
對於(yu) 二排/三排座椅,本應強製滿足GB15083要求,即應滿足位移量要求。
對於(yu) 前排座椅,因為(wei) 隻需要滿足GB/T 43398要求,且並不適用於(yu) GB15083,故對其位移量不做要求。
Q3. 前排座椅不需要考察位移量的依據是什麽(me) ?
該標準在製定階段,做了大量的調研分析和物理試驗。基於(yu) 18款車型的行李箱碰撞試驗結果,發現如果加入位移考核要求(頭枕150mm,靠背100mm)後,前排座椅行李箱衝(chong) 擊試驗整體(ti) 失敗率超過70%。說明基於(yu) 位移量的要求,現有產(chan) 品的超標率很高。
這主要因為(wei) 大部分車輛通過折疊或放到第二排座椅靠背來增加裝載空間,這會(hui) 導致試驗過程中前排座椅被撞擊點的位置偏高,座椅靠背受到衝(chong) 擊後施加到座椅轉軸的力矩較大。如果調角器或靠背側(ce) 板強度不夠,座椅靠背和頭枕前向位移超過限值的概率很高。
為(wei) 了進一步驗證位移量超出對乘員的影響,標準起草組又在前排座椅上放置HIII50假人進行了行李箱衝(chong) 擊試驗研究,結果表明假人傷(shang) 害值除頸部彎矩超標外(與(yu) 未展開氣囊有關(guan) ),其他均不超過正碰實測值。
Q4. 對於(yu) 標準中未提及的其他位置調節怎麽(me) 定義(yi) ?
標準中隻對座椅頭枕、前後調節、高度調節、靠背調節做了定義(yi) ,其他位移裝置的位置並未明確定義(yi) 。並且也沒有像其他法規標準一樣建議在最不利的位置。
以上主要因為(wei) 對於(yu) 其他方向可調節座椅現階段最不利位置的判斷比較困難,無法直接界定哪個(ge) 位置就是最不利位置。另外該標準為(wei) 推薦性標準,所以可以由製造商與(yu) 測試機構探討協商定義(yi) 。
在無法直接判斷的時候,建議前期應進行仿真分析,基於(yu) 骨架失效風險和關(guan) 鍵點位移量對比位置的惡劣程度。
Q5. 對於(yu) 常見的中排由兩(liang) 個(ge) 單人座椅構成一排的情況,樣塊應該怎麽(me) 擺放?
基於(yu) 標準原文5.2.2.4.2的規定進行拓展,這種情況下樣塊的擺放應該取決(jue) 於(yu) 兩(liang) 個(ge) 座椅之間的間隙,如果間隙超過200mm距離,樣塊分別與(yu) 單人座椅縱向中心麵對齊。否則兩(liang) 個(ge) 樣塊應並排放置在試驗座椅後方並相對車輛的縱向中心平麵對稱,樣塊橫向距離50mm。(個(ge) 人理解,僅(jin) 供參考)
Q6. 對於(yu) 整體(ti) 式頭枕的座椅,如何界定頭枕和靠背?
對於(yu) 整體(ti) 式頭枕,通過垂直於(yu) 距R點540mm 的基準線的平麵來定義(yi) 頭枕和座椅靠背之間的邊界。